经营性占用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等,绝味食品及董事长等人被出具警示函-当前视点

银柿财经 2023-04-28 15:48:15

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资料图】

来源:湖南证监局

湖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绝味食品(603517.SH)存在的问题包括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

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

2021年6月29日,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聚”)与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府”)E轮融资投资方及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有关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截至2021年10月22日,深圳网聚持有江苏和府股权由23.08%变为16.92%,此股权投资转让最终确认收入2800万美元,对绝味食品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14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21%。

该股权转让事项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绝味食品在签署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直至第一阶段交易全部交割完成后,才于2021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9年9月,绝味食品董事陈更儿子陈轩以2000万元投资湖南肆壹伍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肆壹伍”),持股比例为4.4%。值得注意的是,湖南肆壹伍为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参与投资公司,持股比例65.35%。因此,陈更儿子陈轩与绝味食品构成共同投资湖南肆壹伍,应被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但绝味食品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也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此外,2019年8月,绝味食品董事王震国委托彭某持有湖南良师胜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良师胜友”)的合伙股份,再通过良师胜友认购湖南肆壹伍基金份额方式,对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幺麻子”)实施间接投资195万元。王震国投资幺麻子与绝味食品构成共同投资行为,应被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但公司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也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21年3月9日,湖南肆壹伍、上海馨香、上海甘香等受让绝味食品供应商长沙彩云农副食品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彩云”)原股东85%股权。2021年9月25日,绝味食品披露前任财务总监彭才刚担任长沙彩云监事,公司认定长沙彩云为关联方。

然而,2021年3月9日,长沙彩云股权转让完成后,绝味食品子公司深圳网聚及绝味食品董事、监事等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长沙彩云股份,根据有关规定,长沙彩云应被认定为绝味食品关联方。

但在2021年3月9日~2021年9月25日,绝味食品并未将长沙彩云认定为关联方,未将与长沙彩云之间发生的8520.53万元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也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

2013年1月~2018年7月,绝味食品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

综合上述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公司董事长戴文军、原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原财务总监彭才刚、财务总监王志华、董事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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